百齡老師轉寄了一篇王文華在聯合報的文章給我,( 2011/02/18 @http://udn.com/)
雖然起因是我們最近在討論科技與數位匯流對傳播的影響,老師希望我們或許應該改變對科技的『看法』,但這倒刺激了我把破壞式創新的相關文章跟相關書籍又拿出來重新思考組織的未來發展.
記得1995年因為服務包括微軟在內的許多科技客戶而讓我有機會學習並歸納出科技產業的行銷策略特質而應用到其他產業的思維上,但當時最重要的學習之一就是,科技產業的市場競爭壓力除了是否能取得領先及壟斷型規格之外,更重要的是時間。科技產品推出速度快,如果沒有自己推出打敗自己昨天的新品,可能就會被競爭者擠出排行。
但跑太快也未必就贏,2000年時又學到另一個有趣的經驗.
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2000年時最被世界注目的公司之一,並被認為顯學的是誰呢?日本的NTT DOCOMO
當時台灣也推出了GPRS跟所謂的WAP,完全以DOCOMO為師,但是,結果是燒掉以台幣億為單位的幾家公司不見了,或許根本多數人都不記得他們了,DOCOMO也不再是大家討論的話題!
這時期的發展也給了我一些學習,市場上如果只有競沒有合,沒有辦法讓創新成為多數大眾的MUST,新的科技一旦又出來,前面燒再多錢也是灰飛煙滅.
Critical Mass這個名辭解釋了這個現象的意義,不過已經是我2005在研究所才學到的字.
科技業這樣的殘酷遊戲規則,時間已經從十年縮為三年,再到更短.
而且影響所及不再僅於科技產業科技公司,對許多的產業,環境,組織發展...
也都產生了許多不同於過去的節奏與思維的影響.
我當然又想到了一些對組織管理上的新策略新想法,不過就不在這裡分享了
下面是王文華的文章
改變遊戲的人
台北國際書展剛結束,今年紅的是電子書。
這一波電子書熱潮,從去年四月iPad上市開始燃燒。影響的不只是出版業,還包括IT、媒體、遊戲等產業。
蘋果之前的iTunes,也改變了音樂、電視、電影等產業。現在很多人直接在iTunes商店「租」電視節目,任何時、地,在手機上就可以「看電視」。
像蘋果這樣,用新產品或商業模式,為顧客創造價值,重寫了一連串產業的規則,就是商業上所謂的「改變遊戲的人」(Game-Changer)。
比如說E-mail改變了通訊的規則,影響了郵政、電話等產業。數位相機改變了照相的規則,顛覆了底片、照相館等產業。
Game-Changer 的人或公司,不滿於「做得更多」或「做得更好」,而專注於「做得不同」。任天堂的Wii不是把遙控器做得更精密,而是創造一根前所未有的「魔杖」。微軟的Kinect體感技術進一步加碼,完全不需要遙控器。而歐巴馬能贏得總統大選,不是因為他更有經驗、更會募款,而是他從種族、經歷、政見、競選方法上,都完全不同。
Game-Changer 有兩個特點,一是眼光大而遠,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觀察整個產業出了什麼問題。發明汽車的亨利福特說:「如果我聽顧客的意見,只會發明一匹跑得更快的馬。」讓馬跑得更快是頭痛醫頭,發明一輛四輪轎車就改變了遊戲規則。
第二特點是深入準確地了解顧客。福特了解顧客要的是「快」,不是「馬」。iPhone了解我們不喜歡按一顆顆的鍵盤。iTunes了解我們討厭為了一首好聽的歌去買一整張CD。在美國打敗百視達的線上租片公司Netflix知道我們不甘晚 一兩 天還片就要付高額罰款。而團購網站Groupon看到我們每一個人都貪小便宜。
看得廣、看得深,就會有顛覆性的想法,進而「做得不同」。而不會為了「做得更多」,整天忙得半死。但到頭來只是在過時的模式上,替死馬做人工呼吸。
台灣的養育和教育,不鼓勵我們做 Game-Changer。大部分父母期望孩子找到安定的工作,大部分老闆期望員工守規矩。我們教孩子「業精於勤而荒於嬉」,卻忘了告訴他們:玩樂也能激發出無窮創意!我們教孩子「鐵杵磨成繡花針」、「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卻沒有告訴他們若找到對的施力點,沒必要吃苦,也不需要繡花針。我們要員工按部就班、腳踏實地、亦步亦趨、循序漸進,卻徹底扼殺了他們跳躍性的思考、和革命性的創意。
這絕不是說「吃苦」、「勤奮」、「腳踏實地」不重要。Apple花了十七年發展平板電腦,失敗無數,最後才有iPad!但若把「吃苦」當作成功的保證,甚至是不用大腦的藉口,那就可惜了。Apple在吃苦改良iPad之前,想到了「應用程式」(App)這樣一個全新的商業模式,這才讓iPad和過去的平板電腦區隔,讓所有的苦,都有了價值。
台灣擅長把事情「做得更好」,所以我們有世界一流的代工業。現在可以開始把事情「做得不同」,創造更多的國際品牌!這是百年大計,卻值得政治家、教育家、企業家和每位家長一起參與。時代和遊戲都已經變了,與其追逐一匹更快的馬,我們應該為自己、員工、和孩子,都裝上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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