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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這個醫生
他在三總時幫老公發哥開過刀.
昨天我忍不住買了以他當封面的壹週刊(平時我是在美容院看的)
這個八卦新聞內文讓我很意外
裡頭說:"證嚴要他回歸家庭來擺平這件事,但他不願答應說要考慮看看"
一個高知名度的名醫,位居重視他的組織內當院長.
但他寧可失去位置也不願妥協
這讓我很意外
照片中讓他願意放棄江山的美人,以我的眼光標準,實在不美也不年輕(但比我年輕ㄟ)
什麼樣的原因讓他不肯割捨?
真的很好奇!
如果有人願意為我這樣做,
我應該會選擇離開來保全他的事業吧!
已經足夠了.
不過,如果我是他的十七歲就為他未成年生子的太太呢?
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應該會退出吧!
他不愛我了!
不知道還需要維持夫妻名義的意義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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